10月31日下午,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第6次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2次专题学习研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士豪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会前,参会人员自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相关内容。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江西考察和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习近平在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和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了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检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的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要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担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不负总书记的殷殷嘱托。
会上围绕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交流研讨如何立足检察职能,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基层治理质效等中心工作主题,部分与会同志作学习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