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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全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综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聚焦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担当检察使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委中心工作。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工作相关要求,运用好打击、保护和预防“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主合法权益。起诉制售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犯罪8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15余人,涉案金额2亿多元。

服务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 “三城同创”。创建期间,全体干警深入街边小巷清扫垃圾杂草,铲除小广告、牛皮癣,张帖宣传画册,党员志愿者戴袖章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耐心劝导市民走人行道、走斑马线。为了打好“三城同创”攻坚战,提供社区帮建资10万元,用于社区办公场所的改善,得到社区和社区居民的充分肯定。同时积极落实脱贫解困工作,及时与挂点的长虹北路社区联系,第一时间确定了6户贫困户作为我院的结对帮扶对象,并到每一户家里进行走访慰问活动,送上大米、食用油等,详细了解每一个家庭的贫困情况以及导致贫困的原因,为制定就业帮扶和经济帮扶等脱贫解困措施掌握第一手资料。

服务生态环境建设。我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与区法院、长航公安局九江分局制定“关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刑事司法协作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全年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915人、非法盗采江沙案件1022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有效地保护长江生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依法严惩犯罪中守护平安和谐

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突出重点,依法严惩恶性犯罪。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快捕快诉,打稳打准,保护政权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1742,经审查,批准逮捕48261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01089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619845人,移送他院审查起诉39。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工作中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年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1887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515人。已起诉涉恶案件1463人。

宽严相济,积极促进社会和谐。正确把握和处理从宽与从严的关系,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6;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8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加强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贯彻慎捕慎诉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促进社会和谐。

延伸职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做好控告申诉、文明接访工作,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1人次,受理各类来信来访7件,其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件,均已依法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生活确有困难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1.2万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聚焦检察监督,在强化诉讼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拓宽诉讼监督渠道,努力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下工夫。

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成效明显。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监督立案23人,监督撤案11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拓宽监督线索收集渠道,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     件;加强对侦查机关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 5人。

审判监督和民行执行监督稳步推进。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健全“判前建议、判后审查”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300余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务检察建议1件;依法向区法院发出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得到法院回复

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开展针对看守所出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口头建议7次,口头纠正刑罚执行中的违法现象9次。针对监管场所的安全书面提出检察建议1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经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16件,公安机关执行变更强制措施14件。积极探索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根据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情况,在出庭公诉时分别提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建议。

四、聚集公益诉讼,在开展行政检察中维护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着眼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找准着力点,强化工作措施,构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

整合办案资源,组织保障到位。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民行部门认真落实,相关业务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配齐配强民行力量。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院党组从全院挑选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充实到民行检察部,优化人员配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干警能力素质,鼓励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安排干警观摩公益诉讼案件庭审,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市院办理案件,邀请市院民行部门来院指导工作等,学习借鉴公益诉讼办案经验。三是提供有力办案保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员配备和线索收集、调查取证等工作难题。办公室等部门积极配合,从调查用车、办案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为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加强汇报沟通,衔接配合到位。一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及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取得党委、人大领导重视支持;针对调查中发现问题,积极与政府沟通衔接,赢得政府支持和配合。二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转变观念,加深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结果反馈等机制,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三是加强内部协作配合。民行部门与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抓住重点领域,监督整改到位。一是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污水排放、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组织干警深入九江长江沿线、八里湖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案件线索。经查审,全年共对此类侵害公益问题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期整改环境违法问题。二是抓住国有资产保护问题,积极开展土地出让金专项监督。针对近年来部分开发商没有向政府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财产流失问题,向区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缴九江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缴土地出让金12589.4万元。三是探索食品药品领域公益保护。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我院成立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我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分别是网络餐饮外卖平台违规案2件,超市某品牌茶油过氧化值不符合国家标准案2件,目前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涉案单位进行积极整改之中。

五、聚焦改革创新,在深化检察改革中激发生命力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以推进各项改革为契机,促进内部资源调整优化配置,逐步释放改革红利。

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顺利完成监察体制改革所要求的反贪、反渎、预防机构和人员转隶。转隶期间,严格贯彻中央精神,在人员划转、业务衔接上提前进行部署,实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转隶工作目标。转隶以后,重新定位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中的工作职责,全年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56人,已经起诉45人,另有11人正在办理中。如受理九江市中医院原党委书记毛亚南受贿案,德安县丰林镇原党委书记李汉民贪污、受贿案,德安县政法委原副书记付行亮受贿、保险诈骗案等。通过与监察委员会保持充分沟通,落实应邀指定专人提前介入机制、案件移交无缝对接机制、强制措施依法衔接机制,实现全部案件无退查、全部案件顺利起诉、所有被告人被判有罪,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新的积极贡献。

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完善。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顺利完成三类人员分类,员额检察官单独序列职数核定,任命员额检察官18名,检察辅助人员18名,共占全院政法干警人数88%,办案力量进一步充实。完成新的办案组织构建,组建了包括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公益诉讼在内等7个办案组,制定并实施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强化办案责任,简化案件审批流程,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精简内设机构,将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部门,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落实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带头办案制度,全年我院入额领导共办理批捕、起诉案件337件。随着各项改革措施推进,检察职权配置更加优化,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格局基本形成。

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主动适应庭审改革要求,转变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推行繁简分流,发挥简易程序功能,积极探索轻案快办、速裁程序,完善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处理制度,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时间平均缩短7天。

六、聚集阳光检务,在接受社会监督中提升公信力

积极顺应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坚持执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把区委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除了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我院司法公开工作外,还及时汇报司法责任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检察工作征询机制,通过走访座谈、视察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活动,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听证会3次,促进检察办案透明公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赠送《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使他们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七、聚焦固本强基,在打造过硬队伍中塑造良好形象

坚持人本理念,建立凝聚人心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个体潜能,内外兼修,共同发力。

一是从严加强思想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各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在工作中坚持服务大局,坚决做到牢记使命、对党忠诚、坚守信仰、不忘初心。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从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整治四风;加强八小时以外和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网络圈等方面的监督,全面落实 “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以廉政短信、典型案件通报等方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每月组织对遵守检风检纪、规范办案、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从严加强能力建设。推进人才强检工程,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根据人员特点、岗位性质,制定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以司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选派干警参加省、市检察院和区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18批次,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长。组织干警深入开展理论调研,上半年在各类期刊上发表文章6篇,创造条件促进理论成果转化。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区委十次全会绘就了建设现代化浔阳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检察机关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区委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践行绿色司法理念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检察监督,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水平,努力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谋求新作为。更加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牵头、政法机关协同的绿色司法大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契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构建功能多元、方式多元、效果多元的司法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保障新格局。

二是在司法办案上力求新成效。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击和惩治盗抢骗、黄赌毒、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贯彻落实宽缓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修复社会关系,营造和谐社会生态。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三是在法律监督上探求新突破。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常态监督、特色监督、专项监督齐头并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实质化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在自身建设上寻求新亮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在思想上高度一致,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大力落实从严治检,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完善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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