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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月19日在九江市浔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云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明显。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和“集体三等功”、“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综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大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贯彻区委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保障经济发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各类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经济犯罪案件27件36人,提起公诉24件31人。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件8人。加强与区环境保护、农林水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渠道,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区委、区政府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在绿豆湾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我院有两名干警是拆迁户,他们积极作为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及时地签订了拆迁协议,为其他拆迁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另外在锁江楼老电厂拆迁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业主单位均为中央企业,协调拆迁工作难度大,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院派干警多次到相关央企沟通、宣讲法律知识,为顺利完成锁江楼老电厂的拆迁工作作出了努力。

推进平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593件770人批准逮捕543件7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08件898人,提起公诉608件775人。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保持对多发性、聚众性、暴力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257件346人,提起公诉246件276人。如在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多利亚太阳岛娱乐中心聚众殴打警察的“10.13专案”发生后,我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窝藏包庇罪共批准逮捕涉嫌犯罪嫌疑人59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另外,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打击力度,对犯罪嫌疑人黄桂梅、王新标等频繁非访人员分别以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和寻衅滋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引导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坚持快捕快诉,有效地维护了我区正常的信访秩序。

促进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刑事和解,开展检调对接,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对轻微犯罪,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6人不起诉95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积极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10000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了6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湖滨小学、浔阳小学等六所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延伸检察职能触角,2017年5月与区综治委、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搭建社区公共法治服务平台,选派20名干警担任社区(村)法治副主任,深入群众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党建工作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惩防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不减,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重点,查办力度不减。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人。立案查处了原瑞昌市政协副主席李世秀和原九江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殷毓任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大要案,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腐败行为。

规范执法,增强办案质效。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确保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录音录像的全程监控和同步,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及采取非法手段讯问、取证的行为,有效促进规范文明办案,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全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共执行刑事拘留5人次,逮捕4人次,取保候审4人次,对犯罪嫌疑人和主要案件证人的讯问和询问共制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20余份。

标本兼治,注重源头预防坚持将预防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撰写了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向区委汇报预防工作;2017年9月就我院2013年以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同时不断完善协作机制,与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和深化预防教育宣传等各项工作举措。全年共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档案服务4820 次,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该院新综合大楼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提前介入工作,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完整收集证据,防范冤假错案,共同提升案件质量。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2人;健全对“另案处理”人员的跟踪监督机制,经审查,依法追加逮捕1人,追加漏罪漏诉41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健全“判前建议、判后审查”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200余件;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1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联合法院建立虚假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受理虚假诉讼案1件,经审查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市中级法院已裁定指令浔阳区法院再审。依法向区法院发出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得到法院回复并予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出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口头建议15次,口头纠正刑罚执行中的违法现象7次。针对监管场所的安全书面提出检察建议1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8件。积极探索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根据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情况,在出庭公诉时分别提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建议。

推开公益诉讼制度。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作为“硬任务、硬要求、硬指标”。同时就公益诉讼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刑事案件,对存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没有得到合理恢复、赔偿的线索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发现九江市都市丽人医院未建设污水处理设备,违规排放医疗污水的问题依法向区卫计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区卫计委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在区卫计委的督办下,九江市都市丽人医院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建立了污水处理设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正确行使职权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公正行使。

真诚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要事项,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29条、法律文书68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条。主动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统一业务应用操作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针对所有业务部门在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管理情况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力求通过专项检查工作,集中清理、排查在系统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和效率。

加强案件集中监管。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落实案件流程“每日一监控、每月一汇总、每季一评查”制度,对办案期限、程序、质量和涉案款物进行全程同步监控、管理,全年统一管理案件1300件1665人,针对办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业务部门作出口头提示6次,不间断评查案件186件,发布评查通报2期,全部涉案款物统一进行入库管理。

五、强化改革创新,构建检察运行机制

2017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年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攻坚年,我院凝聚共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全面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认真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后,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会及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委,省市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改革任务和要求,及时消除个别干警面对改革产生的困惑、焦虑甚至消极、抵触情绪,坚定全体干警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的正能量。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我院切实按照中央政法委确定39%的员额比例不动摇,严格政策,严格标准,确保政治素质高、纪律作风好、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检察官。经过报名申请、民主测评、综合评价、考试考核等程序,并报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严格审核,共确定员额检察官24名,圆满完成了遴选工作任务。同时,坚持科学放权和强化监督相结合,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边界,严格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认真落实错案终身追责制度。目前,首批24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31%,办案期限平均缩短25%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改革的要求上来。同时认真把握改革的时间节点,当前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叠加,时间紧、任务重,我院积极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与区纪委无缝对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终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全面掌握了解转隶人员的思想状态,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目前,转隶工作顺利完成。

六、强化素能培育,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切实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书记讲党课、收看专题片等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锤炼严和实的工作作风。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推进人才强检工程,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指派年轻干警积极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辩论赛和全区以“庆国庆迎十九大,让党徽在项目中闪光”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组织干警深入开展理论调研,全年在各类期刊上发表文章10余篇,申报的省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纪检监察证据向刑事司法证据转化问题的刍议》顺利结项,有效地促进了理论成果的转化。

狠抓党风检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廉洁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完善考勤、财务、食堂等管理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队伍纪律明显加强、作风明显好转。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检察工作永葆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从严治检,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浔阳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职能的发挥离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民事行政方面的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和帮助,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动浔阳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为平安浔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求实上下功夫,主动融入大局,展现检察服务新气象。“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聚焦全区“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守法治定力,明确职责使命,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

二是在求精上下功夫,充分履行职能,促进监督能力新提升。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主动服务和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在求新上下功夫,稳妥推行改革,厚植事业发展新优势。根据上级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严格落实检察官责任权力规定。将深化改革与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将改革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契机和推动力,发挥相互借力、相互促进的作用。

四是在求优上下功夫,大力培育文化,展示团结进取新面貌。以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目标,采取措施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既要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干事创业,当好“火车头”。又要发挥中层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用好“老黄牛”。还要大力培养青年干警,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育好“生力军”。

各位代表,新蓝图描绘新愿景,新起点开启新篇章,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做社会稳定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司法为民的践行者,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和谐”现代化浔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中央部署开展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之一,也是四项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主要通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划分内部司法办案权限,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2、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大的类别划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全省检察机关总体上控制,三类人员各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46%、15%。

3、检察官员额制:按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的比例确定全省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党为了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5、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6、“两法衔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7、“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参观检察机关工作场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也为社会各界更好地监督、评判检察工作搭建平台,有利于检察机关找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向。

8、虚假诉讼:指案件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9、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特大案件,或者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案件,在提请审查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参加侦查机关对案件的讨论,引导取证,并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工作方式。

 

 

 

 

 

 

 

 

 

 

 

 

 

 

 

 

 

 

 

 

浔阳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1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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