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6年第3次集体学习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2次学习研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士豪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发表的重要文章以及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省、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了整治形式主义和政绩观偏差的典型案例等。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学习领悟。要深学细悟《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原著原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自觉校准思想偏差,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从严从实抓好自查自纠。院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紧扣岗位履职深入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优化信访接待、日常履职等服务细节,全面提升司法服务和检察履职质效。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新时代检察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检护民生”实践,做实检察为民实事。
部分与会同志作学习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