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我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联盛、沃尔玛、九九隆、鼎新等几家区内大型连锁超市经营者就散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约谈,院副检察长饶建斌、第三检察部主任倪四强参加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邹杰向超市经营者传达了我院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要求各超市就检察建议中指出的散装食品标识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不完整,散装食品柜台工作人员着装、防护措施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进货的散装食品建立日常台账进行管理。饶建斌副检察长指出,超市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把食品检验检疫和进货渠道等安全关,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