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为,现将浔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1-6月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1-6月,本院检察人员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2件。
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法》,自觉把“三个规定”作为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保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坚持“逢问必录”,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