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
院各内设机构:
2022年,全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业务数据有新起色,干警精神面貌有新状态,干事创业氛围有新气象,各项工作成绩有新成效。
结合浔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检察人员考核结果,经2023年2月9日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3个部门“2022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姜迎、王震亚、饶建斌、刘强、余建国、干易林、黄秀川、夏佑华、熊铭、张小华、余涛、姚剑雄、肖莉平、魏天助、金璐、陈童宇、王中兴、蔡汶等18名同志“2022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勤奋工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开创浔阳检察新局面。
中共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