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建设活力、实力、魅力、和谐浔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全市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全市规范执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一批优秀检察干警也获得上级表彰。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体检察干警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和全区综合工作考核等实绩,对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
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纪检监察室。
二、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孔 君、刘 燚、刘 强、孙亚珍、张 旭、
张小华、周华昌、姚明珠、徐晓文、徐新萍。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体检察干警要以此为榜样,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再创佳绩。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