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浔阳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建议》,启动开展区检察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士豪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我院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坚强保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自我解剖、自我革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实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把自学作为重要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分管领域、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三要把握目标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聚焦目标任务,把握方式方法,坚持抓好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有力有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对照上级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